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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答疑: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需要交稅嗎?

【摘要】初級會計職稱證書是會計入門憑證,考生想要取得初級會計職稱證書,現(xiàn)階段可以進行預習,閩州教育小編分享“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答疑: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需要交稅嗎? ”希望考生在學習教材時,牢記增值稅不征稅知識點。本篇為您答疑解惑。供閱讀。

問題: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需要交稅嗎?

解答:

增值稅不征稅

根據(jù)國家指令無償提供的鐵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屬于《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用于公益事業(yè)的服務

存款利息

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

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機構、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發(fā)企業(yè)以及物業(yè)管理單位代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lián)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其中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的,不征收增值稅。

增值稅免稅:

傳統(tǒng)行業(yè)

農業(yè)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

避孕藥具

古舊圖書

接用于科研、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外國政府、國際組織(不包括外國企業(yè))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殘疾組織進口的殘疾人專用品

銷售的自己(指其他個人)使用過的物品

營改增

托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

養(yǎng)老機構提供的養(yǎng)老服務

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yǎng)服務

婚姻介紹服務

殯葬服務

殘疾人員本人為社會提供的服務

醫(yī)療機構提供的醫(yī)療服務

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

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

個人轉讓著作權

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

金融同業(yè)往來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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