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在備考二級建造師的你,是否做好考試準備了呢?閩州教育網小編提醒,備考時間還有,趕緊多記憶一些考點,這樣腦子里存滿了考點,才能從容應對考試。所以說下面介紹的調解與和解制度考點,請認真記憶喲。
備考二級建造師考試之調解與和解制度考點分享
調解的規(guī)定
我國調解的主要方式有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法院調解和專業(yè)機構調解。
一、人民調解
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說服、疏導等方式,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愿達成協議。
(一)人民調解的原則和人員機構
原則:自愿、平等、合法、尊重當事人權利。
人民調解的組織形式-人民調解委員會
1.人民調解委員會是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下設的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自治組織;
2.在人民政府和基層人民法院指導下進行工作;
3.由3-9人組成,設主任1人,必要時可以設副主任。
4.人民調解員應當由公道正派、熱心人民調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識的成年公民擔任。
(二)人民調解的程序與協議方式
人民調解協議的方式:可以制作書面的調解協議書;也可采取口頭協議方式,由人民調解員記錄協議內容。
(三)人民調解的效力與司法確認
1.人民調解的效力(相當于當事人簽訂了一個協議)
人民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但不是強制執(zhí)行力);
一方不履行,可以追究違約責任,另一方可起訴。
2.人民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
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30日內共同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
法院確認調解協議有效,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2016考題·單選題】關于擔任人民調解員的基本條件,正確的是( )。
A.具有中級以上職稱
B.自然人
C.熱心人民調解工作
D.具有大學本科學歷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人民調解。人民調解員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是:公道正派;熱心人民調解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有一定的法律知識和政策水平;成年公民。
二、行政調解
1.行政調解的種類
基層人民政府:即鄉(xiāng)、鎮(zhèn)政府對一般民間糾紛的調解;
國家行政機關對某些特定民事、經濟、勞動糾紛進行調解(如建委對工程款糾紛調解)。
2.效力
行政調解屬訴訟外調解,達成的協議不具有強制約束力(也相當于當事人雙方簽訂了協議)。
三、仲裁調解
1.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或根據協議的結果制作裁決書;
2.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一裁終局,所以具有強制執(zhí)行力);
3.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發(fā)生法律效力;
4.調解書簽收前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及時作出裁決。